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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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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91,026,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2,910,2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该方案已获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已于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自201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配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02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西仪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邹成高、证券事务代表 赵瑞龙

 咨询电话:0871-68598357

 传真电话:0871-68598357

 七、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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