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2015年1月19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2015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公司筹划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5年2月17日起继续停牌,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为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具体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的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由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对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