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相君先生的通知,获悉:
吴相君先生于2014年7月22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000,000股已于2015年5月13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23,656,2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95%。本次解除质押部分股份后,吴相君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7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