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停牌;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4月23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披露事项的相关进展;2015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年5月8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至5月19日继续停牌。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5月20日起继续停牌,并且将最晚于2015年6月19日复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1、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部分涉及园林类资产收购,公司与确定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资产收购相关工作存在不确定性。
2、与投资者的合作仍在商讨过程中
本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与战略投资者就合作的细节仍在协商过程中。正式合作协议的签订尚需一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将加紧沟通,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在股票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