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受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于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8日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九洲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九洲投资”)、潘权枝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九洲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4%),协议转让给潘叶江先生,潘权枝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75,44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9%)协议转让给潘叶江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年5月1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的通知,其协议受让九洲投资和潘权枝先生股份的事宜已于2015年5月12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股份转让过户事项全部完成,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股份性质仍然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但因潘叶江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高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锁定部分的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前述股份转让事宜完成后,九洲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叶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75,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2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潘叶江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89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