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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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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5-02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批准公司在2015年5月21日召开2014年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其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5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次现场会议的地点为本钢宾馆大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201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赵忠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赵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赵希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使用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与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与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9董事候选人及议案11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披露在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议案10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披露在2014年10月27日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议案12、议案13、议案14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6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7022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联 系 人:童伟刚、陈立文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本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投票结果查询。投资者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 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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