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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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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4 证券简称:中文在线 公告编号:2015-034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5:00至2015年5月13日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2号楼9层905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童之磊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0,881,7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7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0,881,7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73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4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何庆源、陈晓、姜瑞明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15年4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69,543.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4,039,513.1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03,951.32元,2014年度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65,592.35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盈利情况稳定,处于发展阶段,但属于成长期,未来对资金需求较大的具体情况,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现有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2014年度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14年度税前津贴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每半年领取一次。

 表决情况:同意30,881,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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