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861,3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053%。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概况
经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0月20日和2013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54号文《关于核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于俊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福尔”)、山东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凯盛”)的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合计发行新股95,097,149股,新增股份于2014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新增发行股份的限售情况如下: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于俊田、田深春、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孙丽娟、上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加河、周会艳、徐洪来、高永明、王加荣、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杰、王成、宋国谋、李斌、李永胜、辽宁金融市场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杨善国、王荣海、李殿勋、王叶洁、李云永、郭强、刘娜、李强、张善民、张勉志、孙丰春等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违规提供担保。
(二)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根据上述股东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利润补偿协议》,2013年至2016年凯盛新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应不低于3,695.78万元、4,390.96万元、5,515.00 万元和5,803.08万元。2015年4月8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显示:凯盛新材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59.93万元,超过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凯盛新材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99.34万元,超过2014年净利润预测数。凯盛新材完成业绩承诺。
2013年至2016年山东福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应不低于7,049.31万元、7,717.81万元、8,447.31万元和8,482.52万元。2015年4月8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显示:山东福尔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86.09万元,超过2013年净利润预测数;山东福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99.85万元,超过2014年净利润预测数。山东福尔完成业绩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5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861,3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0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7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股东冻结数据截止于2015年5月8日。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