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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减持股份的通知:出于业务发展需要,其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5月1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2,000,000股,成交均价为36.3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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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4月3日(南方资产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日)至2015年5月11日,南方资产累计减少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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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南方资产100%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7,690,015股,同时通过南方资产间接持有公司9,944,351股,合计持有公司87,634,366股,持股比例43.98%,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7,690,015股,同时通过南方资产间接持有公司7,944,351股,合计持有公司85,634,366股,持股比例42.98%,仍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南方资产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3、南方资产未设定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4、南方资产承诺履行情况
南方资产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截止2010年12月3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南方资产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于2010年12月3日解除限售。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015年4月3日,在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中,南方资产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次南方资产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5、南方资产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南方资产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