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集团”)的通知,粮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5月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粮油集团持有本公司114,009,27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967,60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041,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4%;本次股份质押后,粮油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