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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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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29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拟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5日起停牌。2015年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4月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明确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规定,经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申请延期时间为3个月,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8月4日继续停牌。2015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资农业互联网金融市场,与我国供销系统国有龙头企业合作,以互联网为基础,开展农业信贷、租赁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能涉及新设或收购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能涉及农业流通渠道的建设与运营,并收购与之相关的金融增值服务资产,与合作方的协商和谈判仍在进行中。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加紧沟通,加快进度,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含停牌当日)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30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债券付息日:2015年5月22日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2日发行的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15年5月22日开始支付2014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1日期间利息。根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拜克01。

 3、债券代码:122254。

 4、发行主体: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根据《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30%。

 2、每1手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的本年度利息为人民币5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40元,扣税后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的本年度利息为人民币47.7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2、债券付息日:2015年5月2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拜克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年度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舜晓、景霞

 联系方式: 0572-8402738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亮、刘蓉蓉

 联系方式:0571-87903132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联系人:王建才

 联系方式:0572-8062453

 4、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方式:021-68870114

 关于本次付息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原始认购网点,投资者还可以到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查询本付息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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