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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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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湖南湘邮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原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延续下来的债权追讨遗留事项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置业”)、湖南宏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投资”)及湖南东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怡置业”)。公司已于2015年3月24日披露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起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

 2015年5月6日,该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5月11日,公司收到该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5)长中民四初字第00447-1号)。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南湘邮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宏华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湖南东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过程中,本案被告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湖南东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向本院提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以本案与本院审理的(2014)长中民三初字第01080号合同纠纷一案具有关联为由请求中止本案审理。现查明,本案与(2014)长中民三初字第01080号案件的诉讼标的物相同,而该案经本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且该案的处理结果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处理结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本案目前只是中止诉讼。公司将继续保留依法维权的权利,并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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