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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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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5-035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会授权,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理财产品,详见2015年4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二、 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5月11日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5,000万元及理财收益228, 287.67元,以上合同履行完毕。

 三、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述

 鉴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继续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久久养老?日盈”集合理财产品。

 公司201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2015年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体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久久养老?日盈集合理财计划

 2、产品成立日:2015年1月21日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客户赎回时,按照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收益率计算客户收益。

 存续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

 4、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允许申购和赎回

 5、申购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6、产品申购日:2015年5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本理财计划持续运作,交通银行可提前终止。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进行赎回操作。

 8、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

 (1)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利率互换、国债期货等交易工具;

 (2)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受益权等;

 (3)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份额、结构化定向增发优先份额、股票质押融资、股票收益权、新股申购、可转债申购等;

 (4)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5)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标准化债权投资工具。

 其中高流动性资产占比30%-100%;权益类资产占比不超过50%;债权类资产、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不超过70%。

 9、本金及理财收益

 (1)本理财计划客户总收益为自理财计划申购日(如认购期购买则为理财计划成立日)起至赎回日或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计划资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

 (2)理财产品收益=已确认赎回份额×实际年收益率(最高为相应期限档次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投资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3)当日实际理财收益率(年率):银行每周公布理财计划上一周每个工作日的实际理财收益率(年率),客户可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网上银行(以下简称“网上银行”)或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

 (4)非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适用前一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如周六、周日为非工作日,且该周周五为工作日的,周六及周日的理财收益率按周五的收益率计算。

 (5)客户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本金余额=客户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本金余额+(客户当日申购本理财计划的本金-客户当日赎回本理财计划的本金)。

 (6)客户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本金余额以银行系统确认后的余额为准。客户通过两个以上资金账户购买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按购买本理财计划的资金账户分别计算。

 (7)客户每日的理财收益在支付前不计付利息,也不转换为理财计划份额。

 10、本金及收益兑付

 (1)收益分配方式

 本理财计划每日计算收益,每月15日为收益结转日(遇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本理财计划采取按月分配客户理财收益的方式,即银行将于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顺延)为客户结转上一周期(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的理财收益并于收益结转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划转理财收益至客户账户。

 (2)赎回时本金及收益支付: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任一工作日交易时间内(8:30-15:30),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当日划转至客户账户。如遇赎回时间为收益结转日,当日赎回的应得理财收益计入上一周期的理财收益,于收益结转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划转理财收益至客户账户。

 (3)产品提前终止时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提前终止时,银行将客户持有的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资金账户。

 (4)本理财计划下本金和收益自收益结转日/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日起至到帐日期间不另计算利息和投资收益。

 (5)客户在理财计划项下应得理财本金和收益全部支付前,如遇有权机关查封、冻结客户指定资金账户的,银行应按有权机关要求冻结账户,并应在理财产品收益或本金入账后按有权机关要求处理资金。银行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冻结该账户后至该冻结解除之前,银行有权拒绝客户变更资金账户的申请。

 11、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波动,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跟随市场利率而波动。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网上银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资金收益安全。

 (6)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计划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计划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15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久久养老?日盈”集合理财计划理财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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