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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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申购暂停本基金所有金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不暂停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2015年5月7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内容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不再执行。
(2) 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申购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