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5-019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开元商业办公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8、《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1、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4?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今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地址:西安市解放市场6号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股东亦可在会议召开当日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6。
(2)投票简称为“国际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00代表本次股东大会不需要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以1.00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
对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八为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则以8.01代表非独立董事第一位候选人,9.01代表独立董事第一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表决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七所有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议案二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三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议案四 |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
议案五 |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
议案六 | 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
议案七 | 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 7.00 |
议案八 |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8.1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8.1.1 | 王爱萍 | 8.01 |
8.1.2 | 史 今 | 8.02 |
8.1.3 | 刘瑞轩 | 8.03 |
8.1.4 | 孙文国 | 8.04 |
8.1.5 | 刘 旭 | 8.05 |
8.1.6 | 张 铮 | 8.06 |
8.1.7 | 曹鹤玲 | 8.07 |
8.2 | 选举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8.2.1 | 师 萍(独立董事) | 9.01 |
8.2.2 | 张宝通(独立董事) | 9.02 |
8.2.3 | 杨乃定(独立董事) | 9.03 |
8.2.4 | 常晓波(独立董事) | 9.04 |
议案九 | 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9.1 | 王志峰 | 10.01 |
9.2 | 古晓东 | 10.02 |
9.3 | 李 凯 | 10.03 |
9.4 | 曹建安 | 10.04 |
③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七),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④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八至议案九),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八、议案九均为采取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填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7的乘积。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C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七中的一项或七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七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七中的一项或七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5:00。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票回报:
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事项:
邮政编码:710001
联系电话:(029)87217854
传真号码:(029)87217705
联系人:杜睿男于跃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对会议议案(是/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不需要累积投票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不需要累积投票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不需要累积投票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
议 案 内 容 | 董事、监事候选人 | 投票数(累积投票制) |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王爱萍 | |
史 今 | |
刘瑞轩 | |
孙文国 | |
刘 旭 | |
张 铮 | |
曹鹤玲 | |
师 萍(独立董事) | |
张宝通(独立董事) | |
杨乃定(独立董事) | |
常晓波(独立董事) | |
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王志峰 | |
古晓东 | |
李 凯 | |
曹建安 | |
3.代理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如有表决权则具体指示是:()。
4.如对1-3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5-020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11日,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4年8月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5年2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2015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新股。
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9家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元/股,确定的发行总股数为7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5,000,000股已于2015年5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13,419,721股上升至788,419,721股,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有所下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883.7260 | 20.86% |
2 | 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59.4513 | 5.13% |
3 | 深圳市元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679.6000 | 2.35% |
4 | 曹鹤玲 | 1,172.8297 | 1.6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 | 21,395.6070 | 29.99% |
公司股本 | 71,341.9721 | 100.00% |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2015年4月24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4,883.7260 | 18.88% |
2 | 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59.4513 | 4.64% |
3 | 深圳市元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679.6000 | 2.13% |
4 | 曹鹤玲 | 1,172.8297 | 1.49%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 | 21,395.6070 | 27.14% |
公司股本 | 78,841.9721 | 100.00% |
二、其它相关说明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5年3月31日,刘建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99%。本次发行后,刘建申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1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股东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13%,下降至4.64%,成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