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36版)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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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4年7月7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4年7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4年10月14日,发行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由“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4年10月31日,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25日和2014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并分别刊登在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25日、2014年10月15日和2014年11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15年1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三)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主体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一次性发行。
4、债券的票面金额
票面金额为100元。
5、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
7、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5年5月15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5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11、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3、受托管理人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7、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组织承销,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8、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债券发行总额的1.5%。
19、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1、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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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4、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葱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
电话: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301
联系人:徐巍
电子邮件:jyzq@1king1.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电话:0755-82943666,010-82291138
传真:0755-82943121
项目主办人:谢丹、邵海宏
项目组成员:张昊、谢凌宇、寿峥峥
(三)副主承销商及分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10-59312833、021-38677371
传真:021-50329583
联系人:杨思思、邓骞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3573、3562
传真:010-60833504
联系人:汪婉君、宁丹荃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徐彬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甲18号首信律师楼
电话:010-62054677
传真:010-62054472
经办律师:黄湘琼、于佳宁
(五)审计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3-9层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苗策、张富根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做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经办人:李剑、赵国君、刘晨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担保人
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天作国际中心1号楼A座30层
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经办人:赵利锋
联系电话:010-59705600-6230
传真:010-5970561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联系人:谢丹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开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1830005250441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湖滨花园裙楼(华侨城兴隆街22 号)
电话:0755-26922082
(十)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 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编:518010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负责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编:5180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所聘请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发行人聘请了大公国际对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大公报D[2014]332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等级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大公国际基于对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预计未来1~2年,随着公司营销渠道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稳定发展。因此,大公国际对金一文化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大公国际基于对本公司自身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工艺品、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评级结果反映了黄金首饰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公司款式研发能力较强、客户关系稳定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盈利能力受黄金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销售渠道和客户结构变化风险,应收账款周转效率有所下降,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幅度较大,对债务和利息的保障程度不稳定等不利因素。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随着公司营销渠道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稳定发展。综合来看,大公对金一文化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主要优势/机遇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以及消费层次的提升,黄金首饰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公司以自主设计为主,委外设计为辅,注重产品创新,款式研发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竞争能力;
●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银行销售渠道稳定;
●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
3、主要风险/挑战
●黄金价格变动频繁且波动幅度很大,增加了公司库存跌价风险,给公司带来一定成本控制压力;
●公司黄金租赁规模较大,2014年一季度,黄金租赁业务导致公允价值损失很大,公司利润总额亏损;
●公司非银行渠道销售收入占比快速上升,客户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存在一定销售渠道和客户结构变化风险;
●随着经销商和加盟连锁渠道的拓展,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周转效率有所下降;
●公司有息债务全部为短期有息债务,面临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幅度较大,对债务和利息的保障程度不稳定。
4、评级结论
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及对黄金首饰的偏好,增大了黄金制品和珠宝首饰的需求。公司坚持以自主原创设计为主,委外设计为辅的研发模式,注重产品创新,款式研发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竞争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和拓展营销渠道,不断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黄金价格大幅频繁波动,给公司带来一定成本控制压力;公司黄金租赁规模较大,因黄金租赁业务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应扩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同时,公司非银行渠道销售收入占比快速上升,客户结构也相应发生变化,存在一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结构变化风险。整体来看,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另外,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较强的增信作用。
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预计未来1~2年,公司整体经营将保持平稳发展。因此,大公国际对金一文化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金一文化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评级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并抄送监管部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评级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4年12月底,公司从多家商业银行获得综合授信总额23.05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8.11亿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二)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工艺品的研发设计、外包生产和销售。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产品,未发生违约行为, 不存在重大的客户诉讼和产品纠纷情况。公司客户实力较强,资信较好,能按时支付货款,公司应收账款期限短,每年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占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33.02%,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
(五)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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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利息偿付率=相关债务到期已支付的利息/相关债务到期应支付的利息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第三节 担保情况
一、担保及授权情况
2014年8月4日,中关村担保为本期公司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3亿元提供担保。
二、公司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概况
1、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300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天作国际中心1号楼A座30层
4、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关村担保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3号的审计报告。
2014年,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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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信状况
中关村担保公司成立以来,以良好的信用能力、风险控制水平和经营业绩赢得金融机构的信任。目前中关村担保与39家银行开展信贷担保业务和投行业务合作,协议或合作银行包括北京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深发银行、杭州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大连银行等银行,并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等证券公司,中信信托、北京信托等信托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截至2014年末,中关村担保保持较低代偿率水平,年末准备金余额10.73亿元,拨备率4.52%,拨备覆盖率1,226.75%,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2014年底公司在保项目3,493项、在保余额237.52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29.63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余额171.82亿元,融资在保责任余额90.90亿元。2014年末公司在保前10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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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担保余额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比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关村担保担保余额为237.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19.84%。为本期债券担保后,预计担保余额为240.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32.59%。
(六)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1、金一文化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占中关村担保相关科目的比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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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关村担保具有为本期债券担保的能力
中关村担保与多家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再担保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担保业务规模的拓展以及相关风险的分散。中关村担保各项风险准备金计提较充足,准备金覆盖率高。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关村担保担保余额为237.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19.84%。为本期债券担保后,预计担保余额为240.52亿元,占中关村担保净资产的比例为1,032.59%,本次担保前后担保余额占及资产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对中关村担保的债券担保能力影响不大。同时中关村担保的净资产占金一文化的比率为2.60倍,净利润更是远高于金一文化,对金一文化产生了很好的覆盖效果,担保能力强。
3、中关村担保偿债能力很强
在资本及业务规模同时增长的带动下,该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至2014年末达41.30亿元,该公司的闲置资金主要用于AA级以上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总体违约风险较低;公司保持较低代偿率水平,年末准备金余额10.73亿元,拨备率4.52%,拨备覆盖率1,226.75%,具备很强的抗风险能力。2012-2014年的累计担保代偿率仅为0.19%,说明担保风险控制效果较好。2012-2014年公司担保代偿额分别为2,945.44万元、2,565.59万元和5,943.88万元。2014年度,公司新增代偿项目9笔,期末代偿余额为8,211.27万元,相对于公司目前计提的已超过10.73亿元的各类担保风险准备金而言,其代偿风险可控,且代偿项目均有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2014年8月4日,中关村担保出具了担保函,为本公司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债券的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叁年期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为准)。
(二)本期债券的到期日
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本次债券正式发行首日后叁年。
(三)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偿还债券本金或利息,担保人应主动或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指令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五)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贰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财务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八)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九)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本次债券期限发生变更需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加速到期
在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十一)生效条件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生效,在本担保函第六条确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消。但若发行人未获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行本次债券的核准,则本担保函自始无效。
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持续监督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重大亏损、损失、合并、分立、托管、重组、改制、破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事宜,有权要求担保人及时向其提供财务报表及有关上述事宜的文件资料。
五、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
2014年8月4日,中关村担保与发行人签署《委托保证合同》(编号:2014年WT0690号),约定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担保的主债务为发行人依据《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的三年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大写)叁亿元整。中关村担保为发行人向受益人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同时,《委托保证合同》约定,钟葱和碧空龙翔提供反担保,并于2014年8月4日分别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14年BZ0690号)和《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编号:2014年QZYGF0690号)。
根据钟葱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钟葱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债务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根据碧空龙翔与中关村担保签订的《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碧空龙翔质押证券数量为2000万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质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质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质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一文化
股票代码:002721
注册资本:16,7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7月14日
公司上市时间:2014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真号码:010-68567301
公司网址:www.e-kingee.com
电子信箱:jyzq@1king1.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品。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4,200万元。
发行人是由原金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金一有限以201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14,200万股。中瑞岳华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53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1100000106492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4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735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181.2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其中,公开发行新股2,525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656.25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42,000,000股增加至167,250,000股。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取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其中用于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3月20日上市,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15年3月31日上市,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012,000元。
(三)发行人上市后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14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4年10月8日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4年10月1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并于2014年10月27日正式授理,2014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商务部“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2014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78次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15年1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8号)。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及募集配套资金均已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概况为:向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并购优质资产,实现行业全覆盖;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整合资源,实现资本结构的最优化等。发行人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已出具说明,认为,“金一文化本次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大公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大公报D[2014]332号)的评级结论产生影响。”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收购整合风险、标的资产本身生产经营亦存在风险因素等,虽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顺利完成,仍然可能因标的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收购整合不成功、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等风险因素,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6,725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67,250,000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孙戈于2014年4月18日质押股数为2,000,000股;钟葱于2014年6月26日质押股数为13,510,000股,于2014年10月20日质押股数为11,910,000股,于2015年3月16日质押股数为8,140,000 股,质押股数合计共33,560,000股;碧空龙翔于2014年11月12日质押股数为9,100,000股,于2015年1月6日质押股数为4,800,000 股,质押股数合计共13,900,000股;东莞美钻于2014年11月13日质押股数为2,977,639股。
四、公司组织架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1、组织机构图
■
(二)公司的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别为: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商道商贸有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新城利港镇澄路2598号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4,913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图书、报刊批发零售。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服务;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电话卡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金银制品、工艺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需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金一100%股权。
经瑞华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金一总资产为1,807,206,815.12元,净资产为401,540,210.39元,2014年度净利润47,653,751.44元。
2012年2月14日,江苏金一受让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并经上海黄金交易所批准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
2、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1栋下馆一楼整层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2,076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策划;集邮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钱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钟表、工艺礼品、字画的销售、工艺收藏品(不含文物及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电话卡的销售、工艺品的批发兼零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深圳金一60%股权。
经瑞华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金一的总资产为962,227,889.71元,净资产为74,700,767.30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3,804,393.93元。
3、河北商道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11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广安大街天滋官鲤3-1-1704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经营范围:黄金白银制品、金属制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河北商道100%股权。
经瑞华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北商道总资产为4,597,813.07元,净资产为4,240,087.48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302,028.02元。
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商道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河北商道,注销河北商道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河北商道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该公司的清算、注销事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河北商道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4、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09栋B座821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宇
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策划;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纪念品、工艺礼品的销售。
经瑞华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一投资总资产为105,678,780.94元,净资产为12,234,994.47元,2014年度净利润9,541,040.63元。
5、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经营范围: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经瑞华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金一总资产为322,242,042.10元,净资产为45,306,567.41元,2014年度净利润19,470,078.91元。
6、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葱
经营范围: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其他工艺品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设计、销售;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金一珠宝100%股权。
经瑞华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一珠宝总资产为638,795,248.97元,净资产为64,014,194.92元,2014年度净利润7,816,544.84元。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碧空龙翔,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钟葱。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共有9名董事、3名监事和6名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
注1: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龙翼飞先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孙戈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缪文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1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龙翼飞先生、孙戈先生和缪文彬先生的辞职,同时提名叶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宝芳先生、陈宝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叶林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陈宝芳先生和陈宝康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注2:由于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郭庆旺向金一文化提交书面辞职报告。201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郭庆旺先生的辞职,同时提名杨似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名称: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
注册资本: | 16,725.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钟葱 |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 2010年7月14日 |
公司住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 |
股票简称: | 金一文化 |
股票代码: | 002721 |
邮政编码: | 100045 |
电话: | 010-68567301 |
传真: | 010-68567301 |
互联网址: | www.e-kingee.com |
电子邮箱: | jyzq@1king1.com |
事项 | 时间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2015年5月13日 |
预计发行日期 | 2015年5月15日-5月19日 |
网下认购 | 2015年5月15日-5月19日 |
预计上市日期 | 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
指 标 | 2014.12.31/
2014年度 | 2013.12.31/
2013年度 | 2012.12.31/
2012年度 |
流动比率 | 1.24 | 1.26 | 1.29 |
速动比率 | 0.91 | 0.77 | 0.60 |
资产负债率(%) | 70.24 | 69.62 | 69.9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39 | 5.72 | 11.67 |
存货周转率(次) | 8.04 | 3.93 | 3.80 |
利息保障倍数 | 2.26 | 3.26 | 3.65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0,886.62 | 22,742.63 | 16,046.00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5.43 | 4.32 | 3.53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0 | 0.73 | -1.6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1 | -0.28 | 0.09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指 标 |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12月 |
总资产 | 4,130,276,288.32 |
净资产 | 2,329,297,415.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14,443,252.35 |
营业收入 | 482,429,106.68 |
净利润 | 215,884,057.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5,558,427.52 |
资产负债率(%) | 43.60 |
流动比率(倍) | 0.70 |
速动比率(倍) | 0.70 |
被担保公司 | 担保余额 | 担保责任余额 | 币种 |
北京京西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17,500 | 人民币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本基金) | 46,470.842 | 46,470.842 | 人民币 |
北京市谷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 | 22,000 | 人民币 |
北京洳河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 24,000 | 24,000 | 人民币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 | 12,000 | 人民币 |
北京金伟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4,000 | 13,000 | 人民币 |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 | 11,000 | 人民币 |
天津金伟晖生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 | 10,000 | 人民币 |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本基金) | 20,000 | 20,000 | 人民币 |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分保合作) | 20,000 | 20,000 | 人民币 |
合计 | 280,470.842 |
项目 | 单位 |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12月 |
总资产 | 中关村担保 | 4,130,276,288.32 |
金一文化 | 3,053,224,013.49 |
比重 | 73.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中关村担保 | 2,329,297,415.83 |
金一文化 | 908,605,344.30 |
比重 | 39.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中关村担保 | 2,314,443,252.35 |
金一文化 | 890,209,989.42 |
比重 | 38.46% |
营业收入 | 中关村担保 | 482,429,106.68 |
金一文化 | 6,016,364,242.91 |
比重 | 1247.10% |
净利润 | 中关村担保 | 215,884,057.33 |
金一文化 | 78,507,910.07 |
比重 | 36.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中关村担保 | 215,558,427.52 |
金一文化 | 68,889,410.30 |
比重 | 31.9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后 |
持股数量
(万股) | 股份
比例 |
1 | 北京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23.5035 | 30.63% |
2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5.5983 | 2.01% |
3 |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5.5983 | 2.01% |
4 |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 | 297.7639 | 1.78% |
5 |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7381 | 1.34% |
6 |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7381 | 1.34% |
7 |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 198.5093 | 1.19% |
8 | 钟葱 | 3,003.4331 | 17.96% |
9 | 赵智杰 | 581.9682 | 3.48% |
10 | 陈昱 | 397.0185 | 2.37% |
11 | 隋启海 | 375.1818 | 2.24% |
12 | 孙戈 | 353.3451 | 2.11% |
13 | 周燕华 | 349.2639 | 2.09% |
14 | 刘娜 | 254.4968 | 1.52% |
15 | 黄晋晋 | 176.6725 | 1.06% |
16 | 周云侠 | 167.8036 | 1.00% |
17 | 谢文庆 | 134.2446 | 0.80% |
18 | 梁红梅 | 11.8724 | 0.07%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4,181.2500 | 25.00% |
合计 | 16,725.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股份比例 |
1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23.5035 | 30.63% |
2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5.5983 | 2.01% |
3 |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5.5983 | 2.01% |
4 |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 | 297.7639 | 1.78% |
5 |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7381 | 1.34% |
6 |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7381 | 1.34% |
7 |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 198.5093 | 1.19% |
8 | 钟葱 | 3,003.4331 | 17.96% |
9 | 赵智杰 | 581.9682 | 3.48% |
10 | 陈昱 | 397.0185 | 2.37% |
11 | 隋启海 | 375.1818 | 2.24% |
12 | 孙戈 | 353.3451 | 2.11% |
13 | 周燕华 | 349.2639 | 2.09% |
14 | 刘娜 | 254.4968 | 1.52% |
15 | 黄晋晋 | 176.6725 | 1.06% |
16 | 周云侠 | 167.8036 | 1.00% |
17 | 谢文庆 | 134.2446 | 0.80% |
18 | 梁红梅 | 11.8724 | 0.07%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4,181.2500 | 25.00% |
合计 | 16,725.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法人股 | 51,235,035 | 30.63 | 无 |
2 | 钟葱 | 境内自然人 | 30,034,331 | 17.96 | 无 |
3 | 赵智杰 | 境内自然人 | 5,819,682 | 3.48 | 无 |
4 | 陈昱 | 境内自然人 | 3,970,185 | 2.37 | 无 |
5 | 隋启海 | 境内自然人 | 3,751,818 | 2.24 | 无 |
6 | 孙戈 | 境内自然人 | 3,533,451 | 2.11 | 无 |
7 | 周燕华 | 境内自然人 | 3,492,639 | 2.09 | 无 |
8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法人股 | 3,355,983 | 2.01 | 无 |
9 |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法人股 | 3,355,983 | 2.01 | 无 |
10 | 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 | 境内法人股 | 2,977,639 | 1.78 | 无 |
合计 | -- | 111,526,746 | 66.68 |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起始日期 | 任职终止日期 | 2013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单位领
取报酬、津贴 |
钟葱 | 董事长 | 男 | 39 | 2013年6月20日 | 2016年6月19日 | 68.50 | 否 |
孙戈
(注1) | 董事 | 男 | 43 | 2013年6月20日 | 2015年4月29日 | 0 | 否 |
缪文彬
(注1) | 董事 | 男 | 36 | 2013年6月20日 | 2015年4月29日 | 0 | 是 |
盛波 | 董事 | 男 | 53 | 2013年6月20日 | 2016年6月19日 | 0 | 否 |
李清飞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3 | 2014年5月28日 | 2016年6月19日 | 0 | 否 |
黄翠娥 | 董事、执行总经理 | 女 | 46 | 2014年5月28日 | 2016年6月19日 | 31.4 | 否 |
陈宝芳 | 董事 | 男 | 47 | 2015年4月29日 | 2016年6月19日 | 0 | 否 |
陈宝康 | 董事 | 男 | 50 | 2015年4月29日 | 2016年6月19日 | 0 | 否 |
龙翼飞
(注1)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3年6月20日 | 2015年4月29日 | 10.08 | 否 |
郭庆旺
(注2)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3年6月20日 | 2016年6月19日 | 10.08 | 否 |
张玉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3年6月20日 | 2016年6月19日 | 10.08 | 否 |
叶林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5年4月29日 | 2016年6月19日 | 0 | 否 |
(下转A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