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闻传媒”)于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转来的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关于确定华闻传媒股份转让指定方的函》。根据汇垠澳丰与国广资产于2015年4月15日签署的《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广资产将持有的华闻传媒无限售流通股102,561,435股转让给汇垠澳丰或汇垠澳丰指定方。现汇垠澳丰发起的“长信-浦发-粤信2号资产管理计划”已经完成设立,汇垠澳丰指定该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受让主体。该资产管理计划是由汇垠澳丰控股股东自有资金出资,并向社会投资人募集资金,由汇垠澳丰作为管理人负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垠澳丰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权控制关系。该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华闻传媒流通股股票、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基金及现金,不得投资于华闻传媒之外的其他股票。
国广资产和汇垠澳丰分别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闻传媒
股票代码:000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189号2层D区21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160031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2日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闻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华闻传媒 | 指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广资产 | 指 |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汇垠澳丰 | 指 |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国广资产股东会审议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102,561,435股之行为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189号2层D区215室
3、 法定代表人:王政
4、 注册资本:70,650万元
5、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18002579077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 经济性质:
8、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
9、 经营期限:2010年12月6日—2020年12月5日
10、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229566525746
11、 股东名称: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8.0344%;新疆锐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6160%;拉萨观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2.3496%
12、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
13、 邮政编码:200122
14、 联系电话:021-616003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资料
国广资产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资料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公司任职 |
王政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长 |
温子健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董事长 |
张富汉 | 男 | 中国 | 西安 | 否 | 副董事长 |
汪方怀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总经理 |
郑加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刘东明 | 男 | 中国 | 西安 | 否 | 董事 |
吕涛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覃海燕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广资产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为加强国广资产主业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以协议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102,561,435股。国广资产转让华闻传媒股份目的是在维持其为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加强自身业务的发展,并为华闻传媒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促进华闻传媒传媒主业的发展。
国广资产目前尚无在未来12 个月内买入或继续卖出华闻传媒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广资产持有华闻传媒股份267,205,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3.03%。
2015年4月,国广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18,144,00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88%),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数量降至249,061,56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2.14%)。
国广资产于2015年4月15日与汇垠澳丰签署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102,561,43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5%。
2015年5月12日,国广资产收到汇垠澳丰《关于确定华闻传媒股份转让指定方的函》,汇垠澳丰指定其发起设立的“长信-浦发-粤信2号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受让主体。该资产管理计划是由汇垠澳丰控股股东自有资金出资,并向社会投资人募集资金,由汇垠澳丰作为管理人负责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垠澳丰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权控制关系。该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华闻传媒流通股股票、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基金及现金,不得投资于华闻传媒之外的其他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广资产仍持有华闻传媒股份146,500,13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7.14%,仍为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二、国广资产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国广资产于2015年4月15日与汇垠澳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总额为102,561,4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5%。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其确定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76元/股。以华闻传媒2015年4月8日(含)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对应市值的91%为基准定价。转让价款共计1,411,424,575.24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支付期限:《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汇垠澳丰向国广资产支付股份转让金额的20%;汇垠澳丰在收到国广资产转来的华闻传媒股份所有质押权人同意提前还款后解除质押的书面函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国广资产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30%。在国广资产与汇垠澳丰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之后3个工作日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五)股份登记过户
1、在汇垠澳丰已按约定支付首期付款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国广资产应该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提前还款后解除质押的文件;在汇垠澳丰已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国广资产应完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全部文件。
2、 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国广资产与汇垠澳丰应完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转让华闻传媒股份的确认手续以及向登记公司提交办理股份过户的全部文件,并由双方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
(六)特别约定
1、在国广资产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之后,汇垠澳丰承诺连续五年(2015年—2019年)之内任何时点汇垠澳丰及其指定方的持股数量不低于9000万股,且汇垠澳丰及其指定方持股期间如果减持华闻传媒股份,减持前需优先征求国广资产意见,国广资产有优先购买权。
2、国广资产与汇垠澳丰双方同意,利用各自在传媒行业的资源优势,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共同促进华闻传媒业务发展。其中汇垠澳丰同意成为国广资产、华闻传媒在传媒板块的重要合作伙伴,开放自身在传媒领域等方面资源,全力推动国广资产、华闻传媒在传媒行业市场价值的提升。
(七)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国广资产与汇垠澳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国广资产与汇垠澳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于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即生效。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国广资产股东会和汇垠澳丰董事会通过并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广资产将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合计173,941,274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8.48%)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将77,298,274.00 股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10,099,338.00股质押冻结期限从2014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9日,15,873,016.00 股质押冻结期限从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2日,51,325,920.00股质押冻结期限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5日;将33,583,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冻结期限从2014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4日;将32,710,0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冻结期限从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将30,350,000.00股质押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冻结期限从2014年11月27日至2016年11月27日。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国广资产为华闻传媒的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后国广资产继续持有华闻传媒7.14%股份,依然为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让。
(二)国广资产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华闻传媒的负债,不存在华闻传媒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华闻传媒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国广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18,144,00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88%),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数量已由减持前的267,205,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3.03%)降至249,061,56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2.14%)。其中:2015年4月3日—4月8日卖出18,144,005股,每股卖出价格在16.70—17.20元之间。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国广资产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闻传媒的股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政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 |
股票简称 | 华闻传媒 | 股票代码 | 0007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189号2层D区215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其他 □ (请注明) |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267,205,570 股 持股比例: 13.0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20,705,440 股 变动比例: 5.88%
变动后持股数量: 146,500,13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7.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在二级市场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18,144,00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88%)。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政
日期:2015年5月12日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闻传媒
股票代码:000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J20
通讯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国际金融中心5202
联系电话:020-23388575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闻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
华闻传媒 | 指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广资产 | 指 |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汇垠澳丰 | 指 |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 指 |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闻传媒102,561,435股股份(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5.00%)转让给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 |
指定方 | 指 |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长信-浦发-粤信2号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J20
企业类型:企业法人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陆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06日
经营期限:2014年06月06日至长期
注册号:440101000277841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00304453332
股东名称:
上市公司、华闻传媒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0万 | 40% |
上海慧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万 | 30% |
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 | 300万 | 30% |
通讯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国际金融中心5202
邮政编码:510180
联系电话:020-23388575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旗下基金管理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私募股权基金、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广州基金是广州市政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激活社会投资、强化区域金融中心地位,专门成立的产业投融资平台,主要涉及城市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风险投资(VC)业务和其他金融平台业务。广州基金的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汇垠澳丰主要负责人为: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顾秉维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广州 | 否 |
吴建军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广州 | 否 |
王建清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季京祥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董松 | 男 | 监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刘剑平 | 男 | 监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易沙 | 女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广州 | 否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权益变动的目的
广州基金作为广州市最大的国资PE,积极响应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与大型传媒集团合作,意在打造具有南粤特色,辐射全国,以“内容+平台+终端”聚合成的传媒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华闻传媒未来的增长潜力,拟通过协议受让国广资产持有华闻传媒股票进行战略性增持,不仅实现投资资本的增值,并且与国广资产一起共同长期支持华闻传媒,在“全媒体、大文化”战略框架下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强化互联网平台,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个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成为一家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一家有强大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二、 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华闻传媒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通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交通银行-金鹰汇垠交通银行定向增发4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华闻传媒募集重组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份数量8,235,987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40%。该资产管理计划是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自有资金出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由汇垠澳丰作为管理人负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没有股权控制关系。
拟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方协议受让国广资产所持有的部分华闻传媒股份,共102,561,435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5.00%。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按照华闻传媒2015年4月8日(含)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对应市值的91%计算,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76元。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411,424,575,.24元。
汇垠澳丰指定其发起设立的“长信-浦发-粤信2号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受让方。该资产管理计划是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自有资金出资,并向社会投资人募集资金,由汇垠澳丰作为管理人负责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该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投资于华闻传媒(000793.sz)流通股股票、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基金及现金,不得投资于华闻传媒(000793.sz)外的其他股票。汇垠澳丰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指定方合计持有华闻传媒股份110,797,422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5.4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4月15日与国广资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总额为102,561,4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5%。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其确定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76元/股。以华闻传媒2015年4月8日(含)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对应市值的91%为基准定价。转让价款共计1,411,424,575.24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支付期限:《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国广资产支付股份转让金额的2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到国广资产转来的华闻传媒股份所有质押权人同意提前还款后解除质押的书面函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国广资产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30%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广资产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之后3个工作日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五)股份登记过户
1、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约定支付首期付款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国广资产应该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提前还款后解除质押的文件;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国广资产应完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全部文件。
2、 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国广资产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完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转让华闻传媒股份的确认手续以及向登记公司提交办理股份过户的全部文件,并由双方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
(六)特别约定
1、在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连续五年(2015年—2019年)之内任何时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指定方的持股数量不低于9000万股,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指定方持股期间如果减持华闻传媒股份,减持前需优先征求国广资产意见,国广资产有优先购买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广资产双方同意,利用各自在传媒行业的资源优势,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共同促进华闻传媒业务发展。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成为国广资产、华闻传媒在传媒板块的重要合作伙伴,开放自身在传媒领域等方面资源,全力推动国广资产、华闻传媒在传媒行业市场价值的提升。
(七)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国广资产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国广资产与汇垠澳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于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即生效。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国广资产股东会和汇垠澳丰董事会通过并生效。
三、 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华闻传媒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华闻传媒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截止披露日止,不存在受让本次股份外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77 号文《关于核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华闻传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组目的是购买掌视亿通100%股权、精视文化60%股权、邦富软件100%股权、漫友文化85.61%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通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交通银行-金鹰汇垠交通银行定向增发4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华闻传媒募集重组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份数量8,235,987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40%),认购价格为12.31元/股,总金额101,384,999.97元人民币。该次认购股份于该批股份上市日(2015年3月20日)的前一交易日(2015年3月19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华闻传媒的股东名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该8,235,987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批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秉维
2015年5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
股票简称 | 华闻传媒 | 股票代码 | 0007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J20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10,797,422 股 变动比例:5.40 %
变动后持股数量:110,797,422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4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5、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顾秉维
日期: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