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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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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5—02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5月11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9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出的<关于向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提出的《关于向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及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之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出具的<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的承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提出以上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15-03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1.33%股份的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在2015年5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议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及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之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出具的<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房地产企业合规性的承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6月2日 9点 00分起依次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日

 至2015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不变。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3、14、15项议案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8、9、13、14、1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1、14项议案以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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