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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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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5-31
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出具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本公司现就该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高速集团原承诺的主要内容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化纤”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100%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丹东化纤的控股股东,并已将所控制的路桥工程施工及养护施工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注入丹东化纤,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将不存在路桥施工及养护施工方面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路桥集团外,本公司控制(包括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不含丹东化纤及其下属企业,以下同)的其他企业中,尚有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通过其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境外工程承包(目前占比约70%)、商务部经济援助(目前占比约30%)等工程施工业务。虽然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但是,鉴于路桥集团未来可能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商务部经济援助项目等业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为解决本公司与重组后上市公司将来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郑重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30个月内对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进行整合清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业务风险、确保项目所处地区支付能力和安全问题达到风险可控制范围,待该等事项实施完成后按照商业惯例及市场公允价格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依据工程施工业务领域整体上市战略步骤,启动将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

 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侵占丹东化纤的商业机会或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性,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丹东化纤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丹东化纤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未来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丹东化纤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把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丹东化纤,由丹东化纤自行决定是否从事、参与或入股该等业务事宜。

 二、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法定代表人:孟岩

 经营范围: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纺织品、服装、土畜产品、办公设备、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商品信息及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集团内人员培训;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承包业务;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商品);承担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三、高速集团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2012年高速集团所作的承诺函,高速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注入资产的承诺将于2015年5月11日到期。为了保障到期履行承诺,高速集团已就该承诺达成内部决议,成立专门工作组并正式启动解决相关同业竞争的程序。工作组在启动期内将梳理整合外经公司业务,拟定集团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划,细化解决同业竞争工作思路,推动落实同业竞争问题解决。

 目前,外经公司正在履行的工程项目分布在乍得、刚果(金)、苏丹、伊拉克、赤道几内亚、塞尔维亚和东帝汶等地区,上述地区政局不稳定,涉及项目安全等问题。

 鉴于外经公司目前海外业务类别多样,涉及国家和地区较多,且存在项目安全等问题,工作组将综合考虑路桥施工业务相关性、项目类别、盈利能力和项目潜在风险等因素进行资产梳理,论证具体实施方案。考虑到资产梳理难度较大,高速集团积极争取于2015年年底前在完成上述工作梳理和整合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解决本公司与外经公司海外业务同业竞争的措施。

 综上所述,本公司认为高速集团基于2012年所作承诺函中相关的解决同业竞争措施已经正式启动,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的相关规定积极督促高速集团进一步明确解决本公司与外经公司海外业务同业竞争的措施,若方案有进一步更新或优化,本公司将及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此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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