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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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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5月11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5年5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楚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认购北京精耕天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否决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鉴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被否决,公司需要对近期融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为不影响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经与精耕天下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参与认购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具备条件的业务方向上推进与精耕天下的合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骅认为:投资精耕天下符合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故在董事会4月22日审议参与认购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同意票;现公司因对近期融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提出终止投资,本人认为此项投资公司管理层已做过相关调研,如认为投资方向正确,不应以资金计划有变轻易放弃投资。经综合考虑各因素影响,对本次议案投弃权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安楚玉、阳桂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在2015年度向各融资机构开展融资业务,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票据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债券融资等形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和国内信用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2015年,预计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约4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安楚玉、阳桂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1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终止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北京精耕天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994万元人民币、发行价不超过7元/股参与北京精耕天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2、终止对外投资的情况说明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否决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鉴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被否决,公司需要对近期融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为不影响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经与精耕天下协商一致,公司决议终止参与认购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具备条件的业务方向上推进与精耕天下的合作。

 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认购北京精耕天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骅认为:投资精耕天下符合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故在董事会4月22日审议参与认购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同意票;现公司因对近期融资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提出终止投资,本人认为此项投资公司管理层已做过相关调研,如认为投资方向正确,不应以资金计划有变轻易放弃投资。经综合考虑各因素影响,对本次议案投弃权票。

 二、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际出资认购精耕天下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终止该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译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河池化工”“本公司”指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化集团”指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5年度公司接受河化集团劳务服务总额约100万元;向河化集团销售产品总额约300万元。 2015年5月11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安楚玉、阳桂莲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各类采购或销售产品产地当前市场价格,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三)当年年初至2015年4月30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1、经济性质:国有

 2、住 所:广西河池市六甲镇

 3、法定代表人:安楚玉

 4、注册资本:15,903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草酸、硫酸铵、元明粉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6、关联关系:河化集团持有本公司42.34%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河化集团依法存续经营,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公司预计接受河化集团劳务服务约100万元;预计向河化集团销售产品和商品约300万元。

 9、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河化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合并)为17.55亿元,净资产(合并)为0.41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合并)5.5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合并)-1,563.14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河化集团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印刷、宾馆接待等服务,公司向河化集团销售水、电和材料。

 2、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河化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乙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提供的服务

 (1)水电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及生活用水、电。

 (2)材料销售:乙方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

 (3)其他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印刷、宾馆接待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的维修、道路、管网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环境卫生、消防、保卫、绿化等服务)。

 2、费用的确定及结算原则

 (1)水电服务:甲方单独设置水表、电表计量,每月按水、电表读数计算实际耗用量。电费价格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2015年度乙方预计向甲方代收代缴电费约180万元;水费价格按乙方本企业供水价格双方协商确定,2015年度乙方预计向甲方收取水费60万元。

 (2)材料销售:乙方每月根据仓库领料单统计实际耗用量,属于直接采购材料的,按乙方实际采购价格结算;属于加工材料的按材料成本加合理税费结算,2015年度乙方预计向甲方销售材料60万元。

 (3)其他综合服务:各项服务费以实际发生成本加税费结算,2015年度乙方预计接受甲方印刷、宾馆接待、物业管理等服务100万元。

 3、结算方式:各项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一次。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以及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由于公司地处市郊,受交通、市场环境等条件限制,河化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使用同一水电管道、线路以及其他公用服务设施,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如河化集团为公司提供印刷、物业管理等劳务服务,公司向河化集团提供水电等服务,该类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且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预计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存在此类关联交易。

 2、交易的公允性、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购销行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购销行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预测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了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得到了非关联董事的一致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等。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在2015年度向各融资机构开展融资业务,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票据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债券融资等形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和国内信用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2015年,公司预计将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约400万元。

 2、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关联董事安楚玉、阳桂莲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获得董事会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同意此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2、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4、法定代表人:任建新

 5、注册资本:948,240.70万元

 6、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7、关联关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化工集团的总资产(合并)2,720.72亿元,净资产(合并)504.23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合并)2576.3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合并)20.1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向各融资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信用担保公司收费标准,确定年担保费率不超过0.66%。

 2015年,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向各融资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预计将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支付担保费约4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每笔借款发生时签订相关的保证合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0万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为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得到了非关联董事的一致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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