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3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1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韩录云女士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韩录云女士于2015年5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6日,购回期限为365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韩录云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4,2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累计质押股份为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