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分别接到公司股东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兆玖盛”)、昆明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世纪”)、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关于将其所持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和兆玖盛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和兆玖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
截止本公告日,和兆玖盛共持有本公司4,6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质押4,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79%,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
2.关于汉鼎世纪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汉鼎世纪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
截止本公告日,汉鼎世纪共持有本公司4,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质押4,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8%,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
3.关于太和先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太和先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
截止本公告日,太和先机共持有本公司9,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质押9,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1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
上述股东中,和兆玖盛、汉鼎世纪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道峰先生控制的公司。上述三家公司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均已于2015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均为2015年5月6日,购回交易日均为2018年5月4日。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