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公告(2015年第44号)(详见http://www.sfda.gov.cn/WS01/CL0884/118729.html)。公告明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07车间之“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107车间)
证书编号:CN20150062
有效期至:2020年5月7日。
本次《药品 GMP 证书》的获得,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可以正式投入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