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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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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7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4,2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41.5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38.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61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5月31日公司决定及嘉兴石化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嘉兴石化增资150,000.0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40,000万元,上述增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0号)。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12月6日公司决定及嘉兴石化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嘉兴石化增资120,000.0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10,000万元,上述增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505号)。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决议和2012年4月8日公司决定及嘉兴石化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嘉兴石化增资36,148.86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6,148.86万元,上述增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92号)。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15年3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3721010400888883,131,384,200.00 [注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330016372270593888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3597586590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乍浦支行340801040018988  [注2]
合 计 3,131,384,200.00 [注3]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账号为372101040088888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为33001637227059388888账户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为359758659025账户均于2012年4月9日销户。

 [注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乍浦支行账号为340801040018988账户于2013年12月25日销户。

 [注3]: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已使用316,017.0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直接支付的金额为205,235.7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后以银行存款置换的金额为110,781.3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2,880.1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5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0.00元,实际余额为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嘉兴石化年产80万吨PTA工程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03,929.00万元,因进口设备采购价格较高以及增加了环保投入等,实际投入金额为349,426.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06,807.5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878.58万元),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42,619.08万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11年5月24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4日将30,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11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4月9日将30,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自2012年起,公司所处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受下游聚酯涤纶行业景气度大幅降低所致,PTA价格下降幅度较大,而主要原材料PX价格仍相对较高,故PTA生产企业普遍业绩下滑严重。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3,138.4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6,01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6,017.00
 

 

2011年:212,955.81[注1]
2012年:103,061.19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嘉兴石化年产80万吨PTA工程嘉兴石化年产80万吨PTA工程303,929.00303,929.00306,807.58303,929.00303,929.00306,807.582,878.58[注2]2012年9月30日
2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 9,209.429,209.42 9,209.429,209.420.002012年10月31日[注3]

 

 [注1]: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包括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的金额89,454.65万元。

 [注2]:嘉兴石化年产80万吨PTA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2,878.58万元,系因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878.58万元投入该项目。

 [注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3,138.42万元,扣除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3,929.00万元后的超募资金为9,209.42万元。根据2012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超募资金9,209.42万元用于投资公司在建项目“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3月
1嘉兴石化年产80万吨PTA工程100.00%157,459.252,857.371,270.22-16,639.91579.03-11,933.29
2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注]100.00%-216.60-1.70-17.9347.51244.48-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3,138.42万元,扣除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3,929.00万元后的超募资金为9,209.42万元。根据2012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决议,将超募资金9,209.42万元用于投资公司在建项目“年产3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为113,002.00万元,实际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后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计算。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潜在影响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360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83,057.36万元;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84.85万元。201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935.10万股(含20,935.1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可能下降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假设条件:

 A、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预计于2015年1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的时间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B、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预计为20,935.10万股。

 C、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D、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利润分配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E、假设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08.68万元。

 

 

 

 

 

 

 

 

 

 

 

 

 

 

 

 

 

 

 

 

 

 

 

 

 

 

 

 

 

 

 

 

 

 

 

 

 

 

 

 

 

 

 

 

 

 

 

项目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非公开发行前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96,360.0096,360.00117,295.10
净资产(万元)683,057.36721,093.441,021,093.44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1,184.8541,408.6841,408.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43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43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5%5.88%5.68%

 

 注:(a)公司对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b)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2015年度募投项目不会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的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2015年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其中130,000万元拟用于“年产4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80,000万元用于“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另补充流动资金9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本公司对金融机构借款需求,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监督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4、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公司董事会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6、保荐机构与公司将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定期检查。

 (二)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1、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差别化率、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调整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一直注重投资者回报,为进一步优化分红政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对《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健全投票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已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1)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作出要求或董事会作出要求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2)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对董事、监事选举实施累计投票制度,不存在对征集投票权有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均实施了第三方律师现场见证制度。

 4、优化信息披露管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为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流程、相关人员责任,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保障相关敏感信息能够在依法公开披露前得到有效控制。

 上述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保护本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1233,股票简称:桐昆股份)自2015年5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1233,股票简称:桐昆股份)自201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并于2015年5月8日披露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935.10万股(含20,935.1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其中,桐昆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3亿元人民币。鉴于桐昆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5月12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桐昆控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3、审议程序: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表决。

 4、交易风险: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经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935.1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33元;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认购数量为人民币3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同日,公司与桐昆控股就桐昆控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包括桐昆控股,桐昆控股持有公司37.6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光明路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科技开发;收购兼并企业;贵金属销售

 (二)桐昆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桐昆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士良先生。截至本公告日,陈士良先生持有桐昆控股66.7%的股权。

 (三)主营业务情况

 桐昆控股属于控股型企业集团,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以及通过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化纤用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桐昆控股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955,146,200.40
负债总额8,407,824,890.99
所有者权益合计7,547,321,309.4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88,100,219.7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4年度
营业收入25,318,185,424.63
营业成本24,220,410,395.45
营业利润137,521,572.69
净利润162,460,883.7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155,256.5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桐昆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受处罚、诉讼等情况

 桐昆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除本公司外,桐昆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化纤用包装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与公司从事的民用涤纶长丝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24个月内桐昆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已在以往的公告文件中对桐昆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披露。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或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的具体关联交易情形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重大协议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桐昆控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935.1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认购数量为人民币3亿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5月12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桐昆控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发行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发行人与认购人于2015年5月11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桐昆控股拟以现金参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三)认购方式

 桐昆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5月12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桐昆控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下转A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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