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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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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15-04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许雨平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部分广发证券股权实施市值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均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贞东律师和刘安宁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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