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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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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52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6日、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14:0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所持股份162,150,258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股份0股,合计参与投票162,150,258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41.25%,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811,342股。赞成票11,811,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811,342股。赞成票11,811,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811,342股。赞成票11,811,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会议以162,150,2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811,342股。赞成票11,811,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会议以161,838,9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1%;311,34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811,342股。赞成票11,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反对票311,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晗律师、黄晓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7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channelId=513&infoId=421787)上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在广州至高明高速公路广州段交通工程(SG15)[JG2014-1966-002]项目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现将中标公示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公示媒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channelId=513&infoId=421787)

 2、招标人及项目名称

 招标人:广州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州至高明高速公路广州段交通工程(SG15)[JG2014-1966-002]项目

 3、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投标报价金额: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未显示本次中标金额,南京凌云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金额为人民币5,159.2288万元。

 5、公示期: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4日

 6、若南京凌云本次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本项目合同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159.2288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9.97%。合同的履行将对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7、南京凌云若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及时公告项目中标的有关情况和合同签订的有关情况。

 8、风险提示:在公示期内,南京凌云仅为该项目的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正式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南京凌云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正式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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