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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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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原始基金发起设立公益基金,以后每年例行捐赠人民币80万元,以便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益基金运作需要,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在例行捐赠以外决定对公益基金的额外捐赠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联合出具的《准予基金会登记决定书》(沪民社登【2015】0209号),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目前该公益基金会已登记成立,取得由上海市民政局颁发的编号为沪民基证字第0214号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李宾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111号5楼08室

 原始基金数额:伍佰万元

 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业务范围:资助和支持扶贫济困、赈灾助残等社会救助活动,资助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扶持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有效期限:自2015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8日

 该公益基金会将以“支持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9

 东方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非公开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智汇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不超过(含)2.252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8月14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或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或公司在境外设立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境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为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 亿元,由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分期、币种、发行方式、品种、期限、利率、发行价格以及担保等事项。

 根据上述授权,2015年5月8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全资子公司东方智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智汇”)非公开发行美元2亿元的三年期债券,东方金控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为此出具不属于担保性质的维好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东方金控为本次发行而设立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1、名称:东方智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BVI) Limited, 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957,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授权资本:50,000美元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NA

 5、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4月30日,被担保人东方智汇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美元,负债总额为0美元,资产净额为1美元,实现营业收入为0美元,实现净利润为0美元。

 6、被担保人为公司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东方金控与本次美元债发行认购方等相关方签署的协议,东方金控为东方智汇发行金额2亿美元、于2018年到期、票面利率为4.2%的美元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于2014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的目的在于加快创新转型、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多渠道推进融资业务,进一步满足公司创新发展和各项业务对资金的需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系东方金控作为担保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东方鸿盛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发行人民币9亿元的三年期债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83.53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4.90%。

 本次东方金控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智汇非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252亿美元(按2015年4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1137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13.77亿元),该笔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77亿元,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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