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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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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5-2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18)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09,12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共计派发37,094,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9,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A14层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罗芳、赵文瑜

 咨询电话:010-68249356

 传真电话:010-6818377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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