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袁明先生于2015年5月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121,557,000股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5月6日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2015年5月6日,到期购回日:2016年5月4日。
袁明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121,557,000股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23,107,038股的比例为98.74%,占公司总股本682,959,694股的比例为17.80%。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682,959,694股的18.0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23,107,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8.03%。
袁明先生目前其他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4年7月11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1,550,000股质押给七台河市聚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7月11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