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3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及标的资产的相关情况,公司编制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 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同时《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还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公司董事周斌全、赵平、袁国胜、韦永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惠通食业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报告》,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5 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报告》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重组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定价的相关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周斌全、赵平、袁国胜、韦永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5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并同意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5月9日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 月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3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上午11:45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达到全体监事。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报告》,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5 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报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3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备可操作性。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标的定价公平、合理。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均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均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发行价格的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计、评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2)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除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法合理。
综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章程现金分红相关条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本次对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我们同意该项修订,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能够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可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认真考虑,我们同意《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程源伟 王建新 李嘉明 朱少平
201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5-03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下午3:00至2015年6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二、会议审议的议题:
(一)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陈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法定条件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与惠通食业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与相关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19.审议《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第9项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第六、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3月2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5月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议案1-9,19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10项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现场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邮编:408006;
传真号码:023-72231475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证明、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必须在2015年5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标代码:362507;
2.投票简称:榨菜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6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4.在投票当日,“榨菜投票”之“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507 | 榨菜投票 | 买入 | 对应委托价格 |
(2)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二十项议案 | 100 |
议案一 |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00 |
议案二 |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三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议案四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议案五 |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
议案六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
议案七 | 《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议案八 | 《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
议案九 | 《关于选举陈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
议案十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法定条件的议案》 | 10.00 |
议案十一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11.00 |
11.1 | 交易对方 | 11.01 |
11.2 | 交易标的 | 11.02 |
11.3 | 本次重组的方式及交易价格 | 11.03 |
11.4 | 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11.04 |
11.5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 11.05 |
11.6 | 发行数量及调整 | 11.06 |
11.7 | 认购方式 | 11.07 |
11.8 |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11.08 |
11.9 | 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 11.09 |
11.10 |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1.10 |
11.11 |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11.11 |
11.12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11.12 |
11.13 | 上市地点 | 11.13 |
11.14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11.14 |
议案十二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0 |
议案十三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13.00 |
议案十四 | 《关于与惠通食业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14.00 |
议案十五 | 《关于与相关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5.00 |
议案十六 | 《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6.00 |
议案十七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17.00 |
议案十八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 18.00 |
议案十九 | 《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9.00 |
议案二十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0 |
(3)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申报数量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5:00至2015年6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输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 “深交所数字证书”。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o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4位数字“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忘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 大于1的整数 |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2231475(兼传真)
联 系 人:余霞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邮政编码:408006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或公司名称)出席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1 |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 |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 |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6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9 | 《关于选举陈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法定条件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11.1 | 交易对方 | | | |
11.2 | 交易标的 | | | |
11.3 | 本次重组的方式及交易价格 | | | |
11.4 | 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
11.5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 | | |
11.6 | 发行数量及调整 | | | |
11.7 | 认购方式 | | | |
11.8 |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 | |
11.9 | 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 | | |
11.10 |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1.11 |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 | |
11.12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
11.13 | 上市地点 | | | |
11.14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 | |
12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4 | 《关于与惠通食业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15 | 《关于与相关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16 | 《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7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 | | |
19 | 《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