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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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曲慧霞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薛立军因公出差、独立董事张新民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1名高管(股东)出席了会议,1名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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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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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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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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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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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4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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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14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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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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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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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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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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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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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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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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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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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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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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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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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序号7议案,公司与会5名董事(股东)、1名监事(股东)、1名高管(股东)回避表决,7名董、监、高共计持股3,123,524股;
序号11-13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桂馨、宫宇
(二)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会议由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卢桂馨、宫宇二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2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8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薛立军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选举曹和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曲慧霞、席汝珍为副董事长。
聘任曲慧霞为总经理。聘任席汝珍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于志良、于惠舫、吕文平为副总经理。聘任程秀茹为总会计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曲慧霞、王哲、张树志。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义华、张树志、薛立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哲、曹和平、张义华、于惠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树志、于志良、张义华、席汝珍。
经各委员会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曹和平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张义华为审计委员会主任;王哲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张树志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