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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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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8.92元/股(不含8.9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108,912,556股(含108,912,556股)。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2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2.54元/股,本次发行的数量不超过77,500,000股(含77,500,000股)。若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披露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5年3月26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195,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7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5月7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029号《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8.92元/股(不含8.9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54元/股—0.05元/股)/(1+40%)=8.92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8,912,556股(含108,912,556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971,500,000元/8.92元/股=108,912,556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5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 9日刊 登 在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3017

 联系传真:0572-283355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编: 31301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5 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与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4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238,195,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11,909,794.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4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5月26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于2015年5月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30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胡运丽、陈永火、潘清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丽女士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4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238,195,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11,909,794.00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4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备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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