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35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原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相关事项说明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于2014年10月13日起启动整体上市暨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等原因,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根据浙政函[2014]1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收购物产集团持有的公司46.13%股份(过户登记已于2015年4月29日完成),并同意综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13%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在后续重组本公司时,由物产集团(或整体上市后主体)回购公司现有资产和业务,保持现有经营团队及业务稳定。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84),因筹划本公司及交通集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经论证,因时间急迫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机未成熟。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在公告中披露“若本公司后续发生重组且履行法定程序后,物产集团确认将回购原有资产和业务”。

 2015年5月7日,公司收到物产集团的《通知函》:“因相关事项尚无具体方案,且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着对公众股东负责,有利于上市公司业务稳定且持续发展的原则,经物产集团与综资公司、交通集团等有关各方确认,并已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物产集团将不再回购公司现有资产和业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定物产集团不再回购公司现有资产和业务后,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立足“打造基于移动互联技术,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供应链服务集成商”的发展定位,实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打造“中拓钢铁网”的电商平台,加快推进公司商务模式转型升级,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