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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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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ST钢构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5月11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钢构工程;股票代码:60007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79.85万元。虽然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钢构”变更为“钢构工程”;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072”;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5月11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974.3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95万元,公司年审会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经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 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2015年4月29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5月7日同意了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2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8日停牌1天,5月1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虽然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79.85万元。公司仍然存在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激烈,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的风险,公司未来将积极提高主营业务的业绩,并探索寻找新的盈利模式。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ST钢构 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015年5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8日停牌一天,将于2015年5月11日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由“*ST钢构”变更为“钢构工程”;股票代码为“600072”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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