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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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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5-5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9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30日分别披露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

 2015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9日继续停牌。

 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继续停牌62天,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继续停牌。若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尽早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5-5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5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

 至201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的第1、2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2015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联系人:刘雅清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楼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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