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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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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同签署概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新能源”或“业主”)签订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X10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高压加热器设备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本交易”)。本合同金额为4,448万元人民币,已由双方签署完毕,公司已于2015年5月7日收到合同正本。

 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32,000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是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公司与宝丽华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448万元

 2、合同范围:高压加热器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

 3、合同工期:按买方需求。

 4、付款进度:10%预付款,50%到货设备款,30%调试款,10%质保金。

 5、项目情况:本合同项目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X10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该项目是目前国内单机容量最大的火电项目,项目设计煤耗在同类机组中最低。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在国内首次采用我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产品“集箱式蛇形管高压加热器”,该专利产品能广泛应用于各类发电机组,尤其在高参数、大容量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及核电等发电机组运用中更具优势,解决了传统U型管板式高压加热器的技术瓶颈,具有升级换代的重大意义。该专利产品的使用能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延长使用寿命,可大大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与灵活性,达到节能高效、清洁环保效果。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大力拓展核电、火电等领域高端装备市场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未来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合同预计将于2016年形成销售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X10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高压加热器设备订货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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