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6日,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8,720,000股的2.615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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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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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所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群兴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关于在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已经实际履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未超过1%。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群兴投资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控股股东群兴投资计划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8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公司已于201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预先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5、本次减持后,群兴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