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5-1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旅酒店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事项概述

 为了充分利用合作双方现有的行业资源优势,共同构建酒店集团O2O平台,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基信息”)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集团”)于2015年5月5日签署《石基信息—首旅酒店集团战略合作协议》,就集团酒店领域与餐饮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并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本次合作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合作所涉及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2月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

 法定代表人:张润钢

 注册资本:23140万元

 公司介绍: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综合性旅游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酒店运营管理及景区管理等经营活动。首旅酒店集团于2000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简称:“首旅酒店”,证券代码:“600258”。目前首旅酒店集团旗下拥有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旅京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和石家庄雅客怡家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酒店管理公司,管理着自五星级到经济型的各类酒店共170余家,形成了高档、中档、经济型的酒店品牌运营管理体系和覆盖全国的酒店经营网络。此外,首旅酒店集团还拥有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区等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首旅酒店集团均为上市公司,合作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模式及内容

 1、集团领域合作如下:

 (1)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后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旗下合法经营的各品牌成员酒店提供杭州西软PMS系统标准模块的首次安装、培训及升级、维护工作;

 (2)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后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旗下合法经营的各品牌成员酒店进行CRS的对接、培训及升级、维护工作;

 (3)对于乙方旗下各品牌成员酒店中已经使用Opera系统的酒店,甲方为其(包括Opera接口在内)进行维护和升级,但餐饮系统除外;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杭州西软PMS系统可以匹配选择适量的接口,其中包括CRS&LPS接口;

 (5)乙方负责确保其旗下各品牌成员酒店将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PMS和CRS,乙方同意畅联为上述系统与第三方渠道或网站等其他渠道连接的唯一服务商。

 2、餐饮领域合作如下:

 甲乙双方在实施集团领域合作过程中,亦可在餐饮领域进行合作。

 (二)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信息系统提供商,甲方保证所提供之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基于自己业务的特点有权提出对甲方所提供的软件进行小的修改;

 2、甲方保证对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确保系统能够正常顺利运行。

 (三)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旗下各成员酒店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保证酒店正常经营;

 2、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成员酒店将采用甲方提供的PMS及CRS,同时畅联为上述系统与第三方渠道或网站等其他渠道连接的唯一服务商,且上述系统需通过畅联实现酒店与所有渠道的直联。

 (四)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5年。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长期致力于为现代旅游酒店业提供领先的整体信息系统解决方案,针对本次合作,公司围绕大旅游信息平台建设,正处于由软件供应商向平台服务商战略转型的重要时期。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公司的新产品技术和服务以及新的商业模式将率先在首旅酒店集团使用,凭借首旅酒店集团已有的酒店资源优势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新产品服务及商业模式在全行业的推广;同时公司借助首旅酒店集团的快速发展与扩张,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旅游酒店信息系统的市场地位,为将来旅游消费行业的业务延伸奠定基础。

 2、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战略性、原则性的约定,是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方向性共识,具体合作事项实施等事宜仍需进一步签署协议;

 2、本战略协议履约期较长,存在根据具体合作进度调整合作方式的风险;

 3、本合作期限内,在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首旅酒店集团签署的《石基信息—首旅酒店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2、公司2015年第一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