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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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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亲自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符合《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若股票期权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8月8日作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240人调整为232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由566万份调整为557.9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240人调整为23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581万股调整为572.9万股。

 5、公司已于2013年8月27日完成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鉴于激励对象郭迪金、吴广让、吴伟杰、毕金成、廖浩、龚再祥、菅典杰、董平、胡明华、黄国强、迟屹楠、胡培培、胡锋共计13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原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220人,实际认购数量554.55万股。

 6、2014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郭迪金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原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将原激励对象张侃、李诚、黄忠斌、郭迪金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10.05万份,占注销前总股本355,753,500股的比例为0.028%;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万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355,753,500股的比例为0.02%,回购价格4.51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3月26日办理完成。由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5,753,500股变更为355,679,500股。

 7、2014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1.5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61.5万股。

 8、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完成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激励对象全丽芬、郑建敏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万股。鉴于此,此次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72人,实际认购数量59.9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55,679,500股增加至356,278,500股。

 9、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同意对程宏伟、吴广勤、王劲松、毕锋杰、王天彬、陈勇、刘文科、林瀚、李占军共计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356,278,500股减至356,110,500股,激励对象调整为208名;同意对激励对象刘文科、董平、迟屹楠、陈勇、吴广勤、菅典杰、程宏伟、胡培培、林瀚、王天彬、毕锋杰、王劲松、李占军、胡锋共计14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7,000份予以注销,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261,50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14人。由于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9.63元;同意按照《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10、201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国平、尹先文、杨武、崔小兵、史晓锋、付赛春、刘礼、黄国华、郑开科、胡明华共计10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95,850份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165,650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04人;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郑建敏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份予以注销,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60.9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73人。同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尹先文、崔小兵、史晓锋、杨武、黄国华、刘礼、付赛春、郑开科、徐国平共计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85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1元/股,激励对象调整为199人。公司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5年2月25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7,390,450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7,391,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97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87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92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6515股。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14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剩余未行权部分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未行权部分调整前为3,810,350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剩余未行权部分调整后为3,810,350×(1+1.0006515)=7,623,182份。

 即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剩余未行权部分由3,810,350份调整为7,623,182份。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前为9.63元/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后为(9.63-0.1500977)÷(1+1.0006515)=4.738元/股。

 即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由9.63元/股调整为4.738元/股。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前为609,000份。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后为609,000×(1+1.0006515)=1,218,396份。

 即本次调整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609,000份调整为1,218,396份。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前为13.41元/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价格调整后为(13.41-0.1500977)÷(1+1.0006515)=6.628元/股。

 即本次调整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6.628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符合《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及其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备忘录2》、《备忘录3》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5-02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等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交通”)、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电源”)于近期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等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专利的获得应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及子公司对自主研发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发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对公司及子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带来积极影响,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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