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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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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股东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5月4日,成禧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成禧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6.8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2%)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5月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此前成禧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8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质押公告》(临2014-010)、2014年12月6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临2014-083)、201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质押公告》(临2014-084)、2015年3月11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临2015-018)、2015年5月4日披露的《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临2015-049)。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成禧公司持有本公司74,588,144股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 70,000,000股,占成禧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3.85%,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2%。

 鉴于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禧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重组方”)于2013年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在2013-2015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9,517.53万、42,381.42万元和49,326.41万元,若未达到上述金额,则各重组方应就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以股份形式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乌海化工2014年净利润完成情况,成禧公司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834,409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成禧公司尚未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588,144股。因此,上述质押行为不影响其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将提醒成禧公司切实履行上述业绩补偿承诺。本次业绩补偿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临2015-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及之前已披露的股权质押情况外,本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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