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1. 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enzhou Mining Group Co., Ltd。
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nan Gold Corporation Limited。
2. 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邮政编码:419607。
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金源大酒店16楼,邮政编码:410007。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5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