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2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份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
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份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46.3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77.6亿元。2015年1~4月份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542.0万平方米,销售金额641.0亿元。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统计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2015年3月份销售简报披露以来公司新增加项目6个,情况如下:
1.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项目。该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区块内,民和路西侧,文明路北侧,金鸡路绿化带东侧,振宁路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容积率2.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24.7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5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9.77亿元;
2.嘉兴秀洲区项目。该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吴越路西侧,秀洲区法院及庆安幼儿园北侧,长虹路东侧,洪殷路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容积率1.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1.08亿元;
3.宁波高新区公园里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宁波市高新区,清水桥路西侧,杨木碶河东侧和北侧,江南路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容积率2.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部分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合作部分51%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1.38亿元;
4.太原万柏林区线材厂项目。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西中环西侧,西线北街南侧,倒渣东路东侧,太原科技大学用地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5.5万平方米,容积率3.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3.31亿元;
5.济南历下区华艺地块。该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规划路西侧、凤山南路北侧、凤山路东侧、兴港路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10.4万平方米,容积率3.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37%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2.31亿元;
6.济南天桥区小鲁庄项目。该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二环北路西侧、秋天金容花园北侧、小鲁庄回迁房东侧、绕城高速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7.5万平方米,容积率3.3,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24.7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6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2.13亿元。
以上项目中,未来可能有部分项目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万科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2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5年5月22日下午召开,根据目前书面回复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统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特别提示: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内资股(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起;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4、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可参考,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通函以及股东大会通告等文件;
5、公司原B股投资者,且目前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万科H股持有者,只能通过向开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申报股东大会参会意向,并根据自身实际的参会方式书面填写股东大会通知书后提交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具体参会方式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巨潮网站(www.cinfo.com.cn)公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指南》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投资者操作指南》。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4、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起;
5、 A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下午15:00。
二、 会议议程
1、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3、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4、 审议2014年度报告和经审计财务报告
5、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6、 审议关于201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继续与华润合作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授权发行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程的详细情况,请见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与华润合作事项的公告。
三、 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A股股东;以及于2015年5月22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所有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将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持有人如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最迟须于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代表及其他嘉宾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15年5月22日14: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A股预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5月21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及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原B股投资者,且目前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万科H股持有者,只能通过向开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申报股东大会参会意向,并根据自身实际的参会方式书面填写股东大会通知书后提交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
五、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A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0002 证券简称:万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00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具体情况如下:
■
注:输入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议案1~议案7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http:/wltp.cninfo.com.cn等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证券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方法如下: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也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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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方可重新申领。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下午15:00。
六、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这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邮编:518083
联系电话:+86(755)25606666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5531696(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八、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