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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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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5-02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5年4月26日,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 至7月对企业会计准他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同时,为完善本公司的坏账政策,本公司于2014年财务报表编制时追加修订了两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 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上述要求,本公司自 2014年7月 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2、会计估计变更

 随着公司对坏账政策方面经验的积累,为完善本公司的坏账政策,本公司于2014年财务报表编制时追加修订了两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分别为:1、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2、有明确还款保障的款项。对于上述两种组合由于在未来年度均能保证有效的得以收回,因此不计提坏账。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预计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方式列示如下: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金额重大主要指1000万元以上的款项;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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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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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组合中,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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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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