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顺德农商行”)签署的协议,自2015年5月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广东顺德农商行代理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等相关业务。具体销售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7-22223388

 公司网站:www.sde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 5日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投资者于2015年5月4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南京银行、广州银行、洛阳银行、厦门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天相投资顾问、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杭州数米基金销售、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北京展恒基金销售、上海天天基金销售、万银财富基金销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浙江)、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生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兴证券、国海证券、五矿证券、西南证券和新时代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经理

 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国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5月4日,本基金鹏华国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5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5月5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5月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国防份额(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基金代码:160630)、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基金代码150205)、鹏华国防B份额(场内简称“国防B”,基金代码15020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国防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国防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国防A份额与鹏华国防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国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国防A份额与鹏华国防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国防A份额

 ① 份额折算前鹏华国防A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鹏华国防A份额的份额数相等,即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国防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国防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国防份额的份额数为

 ■

 2)鹏华国防B份额

 ① 份额折算前鹏华国防B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鹏华国防B份额的份额数相等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国防B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国防B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国防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国防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国防份额的份额数为

 ■

 3)鹏华国防份额

 鹏华国防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国防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场外鹏华国防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国防份额,场内鹏华国防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国防份额。

 鹏华国防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国防份额的份额数为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国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国防A份额与鹏华国防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国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国防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5月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国防A、鹏华国防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国防A、鹏华国防B将于2015年5月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5月7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5月7日鹏华国防A、鹏华国防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5月6日的鹏华国防A、鹏华国防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5月7日当日鹏华国防A份额和鹏华国防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鹏华国防A、鹏华国防B将于2015年5月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5月7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鹏华国防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国防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国防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国防份额,因此原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国防份额为跟踪中证国防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国防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鹏华国防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国防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国防A、鹏华国防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国防份额分拆为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鹏华国防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国防A份额、鹏华国防B份额、鹏华国防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鹏华国防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1.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