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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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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星”、“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等相关规定。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3、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止2015年4月2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48“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60倍。本次发行价格7.4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4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6,346.9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7.49元/股,发行新股2,534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79.66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632.6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6.98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东方新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2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方新星”,申购代码为“002755”,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29日(T-4日)完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248,700万股,对应申报倍数为163.58倍。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4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7.49元/股的6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7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223,440万股,有效申报倍数为146.96倍,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34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1,52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1,01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无老股转让情形。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8,979.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32.6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6.9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5年4月24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5月6日(T日),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于2015年5月6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7.49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及时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不予向其配售股票。

11、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7.49元/股进行申购,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四、网上发行”。

12、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5、回拨机制”。

13、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网下实际申购数量未及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520.4万股;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4、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5年4月24日(T-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5、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新星/发行人/公司指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指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中小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1,520.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01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5年4月24日(T-7日)披露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指除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满足《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T日指2015年5月6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下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5年4月28日(T-5日)至2015年4月29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截至2015年4月29日(T-4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申报总量为248,700万股,报价均为7.49元/股。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了关联方核查和私募基金备案核查。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6个配售对象已全部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完成核查材料,上述投资者的报价全部为有效报价。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经核查,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投资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所有报价的7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应的有效申报总量为248,700万股,所有报价均为7.49元/股,报价的中位数为7.49元/股,加权平均数为7.49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7.49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7.49元/股。

投资者报价明细请见附表。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由晚到早”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报总量的10%。其中,报价在7.49元且申报量小于1,520万股的网下投资者全部剔除,该部分申报量是13,100万股;报价在7.49元申报量为1,520万股且申报时间在2015年4月29日10点15分20秒之后的网下投资者全部剔除,该部分申报量是12,160万股。上述剔除的申报数量共为25,260万股,占本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1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7.49元/股,加权平均数为7.49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7.49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7.49元/股。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止2015年4月2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60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公司名称2015/4/29前30个交易日均价(元/股)2014EPS(摊薄)(元)2014年

静态市盈率(倍)

中化岩土19.470.2577.88
东华科技23.080.5939.12
中国化学11.030.6417.23
延长化建11.500.4227.38
三维工程21.460.4646.65
平均值41.65

本次发行价格7.4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4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也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4、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4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7.49元/股的6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7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223,44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34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20.4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13.6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49元/股。

4、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8,979.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32.6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6.9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5年4月24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5月8日(T+2日)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6、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8、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1日

(2015年5月5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5月6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

(2015年5月7日,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下发行配售

T+2日

(2015年5月8日,周五)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5月11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147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223,44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2、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7.49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2)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

(3)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款的缴付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款。

(1)申购金额=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其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2)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通过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配售对象报备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如果配售对象报备的银行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其资金应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3)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5年5月6日(T日)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T日8:30之前及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
1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2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3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4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6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7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8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9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10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11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13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14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15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16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17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18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19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4)参与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755”。

(5)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6)参与网下申购的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有效申报数量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

4、股票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5年4月24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对本次有效申购配售对象进行股票配售。2015年5月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详细披露最终配售情况,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其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数量的投资者信息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5、多余款项退回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2015年5月8日(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原路退至其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

6、其他重要事项

(1)验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7.49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3、网上发行对象

(1)网上申购日(T日)前两个工作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5年5月4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5年5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013.6万股“东方新星”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7.49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5、网上申购数量和次数的限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投资者在2015年5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上海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

(2)投资者按照2015年5月4日(T-2日)收市后所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可同时用于2015年5月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超过部分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5年5月4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5)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4日(含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按其2015年5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市值和可申购额度的具体要求,见“四、5、网上申购数量和次数的限定”。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5年5月6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其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网上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7、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深交所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8、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年5月7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年5月8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5年5月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年5月8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5年5月11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9、结算与登记

(1)2015年5月7日(T+1日)至2015年5月8日(T+2日),网上发行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年5月8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5年5月11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 行 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联系电话:010-63706999
传 真:010-63706966
联 系 人:胡德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 话:010-56839305 0755-82492941
传 真:010-56839354
联 系 人:阮昱、彭洋溢

发行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5日

附表:东方新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初步询价投资者报价明细

序号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报价格(元/股)申报数量(万股)备注
1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49800高价剔除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7.49900高价剔除
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2月31日)7.491,050高价剔除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建行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7.491,050高价剔除
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北京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7.491,300高价剔除
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300高价剔除
7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南昌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7.491,300高价剔除
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300高价剔除
9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安徽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300高价剔除
1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0月31日)7.491,300高价剔除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7.491,500高价剔除
1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7.491,520高价剔除
13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7.491,520高价剔除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高价剔除
15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高价剔除
16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高价剔除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高价剔除
18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高价剔除
19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7.491,520高价剔除
2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7.491,520有效报价
2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22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25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2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27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2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29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30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31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32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得意理财7.491,520有效报价
3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3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3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3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37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3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39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491,520有效报价
40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2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6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4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4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50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5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5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5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5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郑州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5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56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财富二号(平衡型)7.491,520有效报价
57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7.491,520有效报价
58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7.491,520有效报价
59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60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61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62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63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7.491,520有效报价
6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6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6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67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6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优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69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0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2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5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77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7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增利投资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79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80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1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7.491,520有效报价
8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5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局企业年金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8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金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89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9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0月31日)7.491,520有效报价
9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中金公司组合7.491,520有效报价
9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金中金组合7.491,520有效报价
9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2月31日)7.491,520有效报价
9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95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96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招商)7.491,520有效报价
97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98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7.491,520有效报价
99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7.491,520有效报价
10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10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491,520有效报价
10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5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6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7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8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0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0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491,520有效报价
11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7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8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7.491,520有效报价
119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7.491,520有效报价
120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分红-银保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12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122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7.491,520有效报价
12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91,520有效报价
124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125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126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1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128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129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13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131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132天津易鑫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鑫安资管鑫安6期7.491,520有效报价
133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7.491,520有效报价
134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7.491,520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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