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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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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06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经校验,发现公司2014年年报摘要中“1.2 公司简介”和“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有错误,另外补充披露“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1.2 公司简介

 ■

 ■

 更正后: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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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前: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补充: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⑴因对子公司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失去控制权,因此不再将此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改为权益法核算,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09.32万元;⑵因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减值导致计提了3,590.42万元的投资损失。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3月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17"号公告。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4067号)。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2014年12月22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书面通知,称其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拟现金购买资产。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布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上述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6月18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406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临:2014-033)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4]38 号。(临:2014-063)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关于通报博元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移送公安机关有关情况的函》。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目前正全力配合有关机构的工作。暂未制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补充前: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补充后: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见公司2014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补充: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是存在的,公司重视相关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公司与深圳市飞来福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大宗商品贸易协议,并向其支付了相关预付款,上述事项记载于公司账册。公司对华矿商贸(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深圳前海中金国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1,300.00万元、3,000.00万、3,000.00万,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上述出资均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依据,并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因公司经营管理层换届,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公司经营层拒绝继续配合本届经营管理层进行管理和审计工作,因而公司丧失控制权,将其转为权益法核算。

 2011-2014年度公司购买的应收票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已全部背书转让,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4]38号)后,曾持公司留存的复印件凭证到出票银行进行票据查询,但银行均表示因银行程序限制,无法接受公司对票据情况的查询。

 2015年度为消除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确定影响的不利因素,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将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本届董事会将会配合相关部门对《关于通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所公告事项的后续调查;二是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积极处理历史遗留的问题,纠正因制度不完善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三是继续推进资产重组,整合有效资源,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推进当中。

 公司现已对《公司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错误部分进行更正,并在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修订版)。敬请投资者参阅!

 公司对更正公司201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07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经校验,发现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中“一、重要提示1.4”、“2.1主要财务数据”、“4.1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4.1财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4.1财务报表-合并利润表”有错误。另外补充披露“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1.4 公司负责人许佳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更正后:

 1.4公司负责人许佳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红无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更正前:

 2.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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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后:

 2.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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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前: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更正后: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更正前:

 4.1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更正后:

 4.1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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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前:

 4.1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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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后:

 4.1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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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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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已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的错误部分进行更正,并在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修订版)。敬请投资者参阅!

 公司对更正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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