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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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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㈠召开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2: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3日15:00至5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㈦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7层

 三、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246,542,015股。

 ⑴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6,158,5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224%。

 ⑵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5,065,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791%。

 ⑶网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92,9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33%。

 ⑷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人,代表股份3,310,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28%。

 ⒉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结果

 ⑴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

 ■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七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大集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⑵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晖律师、刘兵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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