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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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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夜盘时间
8日起交易时间为21时至23时30分
□本报记者 王朱莹

 □本报记者 王朱莹

 

 为进一步优化夜盘交易机制,便利投资者参与夜盘交易,根据市场意见征集和调研,5月4日大商所发布通知,自2015年5月8日21:00起(即自5月11日的夜盘交易小节起)将夜盘交易时间调整为前一自然日21:00至前一自然日23:30(周一夜盘交易时段为上周五的21:00至上周五的23:30)。

 2014年,大商所按照“先尝试、后推广”的原则先后分两批上市了8个品种的夜盘交易试点,根据国际国内市场情况将交易时间初定为21:00-02:30。截至目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完善市场功能的效果已显现,夜盘品种的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据统计,截至4月30日,8个品种夜盘总成交2.38亿手(双边),占该8品种总成交量的44.35%;相关品种价格跳空明显收窄,特别是与国际市场对应的农产品品种表现突出,如棕榈油品种夜盘上市以来,夜盘小节成交占总成交量的47.41%,其主力合约价格跳空由夜盘上市前的均值0.71%下降到上市后的均值0.31%,日内价格振幅均值从108下降到69,振幅比例降幅36%,日盘与夜盘价格对接良好;铁矿石期货品种则借助夜盘交易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市场影响力,为该品种未来国际化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去年大商所已对部分现货背景客户、机构客户、专业投资者及会员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研,广泛征求了市场意见建议;今年初,交易所又委托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通过其“期货市场调查平台”面向全体投资者开展了对夜盘交易时间段的问卷调查。考虑到国内期货市场个人投资者比例仍较高、机构投资者尚在培育过程中,个人投资者短期内较难适应较长交易时间的现实,在听取市场意见建议和对市场运行评估的基础上,大商所此次对夜盘小节交易时间做出了调整。

 市场研究人士表示,此次大商所夜盘交易时间的调整兼顾了企业隔夜风险管理需求及目前国内市场上个人投资者比例仍较高、个人投资者精力有限、短期内还较难适应较长交易时间的现实。期间,交易所进行了大量调研,并面向全体投资者进行了意见征集,体现了对投资者意见建议的重视。不过,市场研究人士同时指出,目前,夜盘模式已经成为国际国内期市常态,不过为覆盖更多时区、国际主要交易所日交易时长多在20小时左右,国内交易所夜盘交易时间集中于21:00至2:30间、全日交易时长在11个小时左右,长期来看,随着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投资者结构的不断优化,延长交易时间仍是趋势,国内投资者也应积极调整观念和思路。

 此次大商所相关品种夜盘时间调整后,目前国内25个夜盘品种中,21:00-23:00交易时段的品种有1个,21:00-23:30交易时段的品种有13个,21:00-1:00交易时段的品种有9个,21:00-2:30交易时段的品种有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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