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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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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恒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管理人收到备案确认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7

 关于广发恒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管理人收到备案确认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发恒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恒定15号”)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广发恒定15号的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广发恒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基协备案函【2015】567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已发起设立的广发恒定15号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了审查,认为备案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现予以备案。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8

 债券代码:112083 债券简称:11国星债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国星债”投资者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11国星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在4月10日、4月17日分别发布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司2012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83,简称:“11国星债”)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5年4月17日、4月20日、4月21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国星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国星债”的回售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剩余托管量为 5,000,000 张。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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