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告
2015年4月29日,沈阳日报报导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沈北新区签约《年产1500节轨道车辆项目落户沈北》的相关新闻报导。主要内容为:“公司投资50亿元在沈北新区建设轨道车辆制造及铝型材深加工项目,在沈北新区投资的项目将重点建设铝合金高铁、城铁、地铁轨道客车,铝合金货车及铝型材深加工产品等,年产轨道车辆1500节、铝型材深加工成品1万吨。项目计划今年开工,2018年竣工。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250亿元,实现年纳税总额约50亿元。”
二、事项背景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募投项目为《轨道车辆制造及铝型材深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津。经前期土地勘探,该地块地质条件将增加项目建设的难度和成本,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正在进行多方考察,将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更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的地点。
三、此次媒体报导所涉及情况说明
公司此次与沈北新区洽谈项目合作协议,意在为保证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多方寻求更适宜的建设地点的商讨,目前,公司与沈北新区洽谈的协议,尚在双方履行相关授权、签字、盖章程序中。未来,如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变更,公司将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
四、协议中相关数据说明
本协议中的相关数据,为对未来规划预测进行的初步测算,并不代表项目具体实施的准确数据。如果项目存在变更,将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的商讨,对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导致重大变化。
2、公司对本次媒体报道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关注。
3、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